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区一重厂前路9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一座20m3熔融还原炉及相应的上料系统、渣铁处理系统、热风系统和煤气净化系统,处理一重公司现有氧化铁皮和切割渣,年处理氧化铁皮和切割渣24000t/a,设计年产生铁1457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联系人:卢震宇
联系方式:0452-6811255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区一重厂前路9号
邮政编码:161000
电子邮箱:lzy2516095557@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新亿普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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